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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做!上虞又有多人,被立案处罚!

前情回顾

@try_183679953处罚公布!露天焚烧,上虞1人被立案调查!

@橙子永远是orange违法!上虞人千万别做,多人被立案处理!


最新消息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上虞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治理力度。



但是仍有个别群众

心存侥幸心理

现对上虞一些人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进行公开曝光警示

希望广大村民朋友们引以为戒

向焚烧秸秆说“不”!








案情回顾一











2024年9月5日8时30分,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张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西华村附近实施了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于2024年9月6日进行立案处理,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责任条例,对其拟处罚款500元。事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深刻认识错误,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二










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唐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内五甲村附近实施了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于2024年9月9日进行立案处理,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责任条例,对其拟处罚款500元。事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深刻认识错误,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三











2024年9月8日18时,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阮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前庄村附近实施了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于2024年9月9日进行立案处理,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责任条例,对其拟处罚款1000元。事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深刻认识错误,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四













9月8号傍晚18点20分,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项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项家桥村田间实施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于2024年9月9日进行立案处理,执法人员拟对其处罚500元。事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深刻认识错误,及时改正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五









2024年9月3日19时31分,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崔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大湖村实施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此立案调查,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深刻认识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拟对其处罚款500元。








案情回顾六









2024年9月1日18时17分,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阮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汇联村实施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执法人员对此立案调查,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深刻认识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拟对其处罚款500元。







案情回顾七









2024年9月2日,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当事人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响山路西侧农田实施了露天场所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于2024年9月2日立案调查。参照《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规定的情形,情节一般,现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







案情回顾八









2024年9月6日,执法人员经巡查发现当事人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汤浦村实施了露天场所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于2024年9月6日立案调查。参照《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规定的情形,情节一般,现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

案情启示


焚烧秸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浓烟和有害气体,不仅对周围的空气质量和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容易引发火灾,还会危害身体健康。在此呼吁广大农民朋友,杜绝秸秆、落叶焚烧等违法行为,要深刻吸取此次案例的教训,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坚决抵制露天焚烧行为,共建共享优美生态环境!

来源:上虞伞城崧厦、稻香永和、江南水乡有道之墟、舜水汤浦、百观新闻

原标题: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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