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溯源一下:房子拆迁了,婆婆有37平方,老大说,先别急着签字(每个人头有50个平方嘛,他去想办法,争取13个平方)
第一次,老大说,婆婆的平方(37个平方)他不要,(因为公公去世了14年,婆婆一直和小儿子生活)13个平方两兄弟平分。这个说法没毛病,正常。小儿子嘛也同意了。
第二次,大儿子说,婆婆的(37平方他不要,争取来的13个平方不分了,属于老大自己的了)小儿子想想,没说话,随老大好了,不分就不分。
第三次,大儿子自己通知小儿子,婆婆的遗嘱他(大儿子)已经写好,婆婆的拆迁(共50个平方)两兄弟平分,(大儿子家在城南,目前是两套房,两辆车,拆迁房有三个人的户口,有130多个平方。小儿子家什么都没有,就是这拆迁房,三个人的户口,有160多个平方)结局如何,请关注后续内容(遗嘱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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