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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因做了这非法事,上虞已有多人被抓!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鸟类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虞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鸟类资源丰富,白鹭翩跹、雁阵惊寒的画卷是城市生态最美的注脚。然而,鸟类觅食与农田保护的矛盾却“张网捕鸟”成为生态之痛——那些近乎隐形的细网,成了无数鸟类的“死亡陷阱”。


一张捕鸟网=生态灾难:网丝细如发丝,鸟类一旦撞网,轻则羽毛撕裂,重则窒息死亡。


误捕连锁反应:一只鸟的消失”可能打破食物链平衡,导致害虫泛滥、作物减产,最终损害农业利益。


【法律红线】两起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2025年以来,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连续查处多起案件:2月28日,查处唐某某、陈某某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收缴弹簧套、报警器、诱鸟录音机、门套等猎捕工具若干。3月11日,查处陈某某涉嫌非法人工繁育画眉鸟案,两只涉案画眉鸟已委托野生动物保护组织进行野训,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案释法: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非法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违规繁育保护动物,将面临严厉法律制裁!


【执法行动】三大举措织密生态防护网


1、加强巡查 普法宣传
将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巡查列入近期巡查重点,属地中队联合巡林员、志愿者对湿地、水库、山林周边等关键区域开展高频次巡查;同步加强源头治理,在日常餐饮场所检查中,向经营者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坚决抵制加工制作、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


2、城警联动 快查快办

完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执法协作机制,对于公安机关通报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审核,简化案件移交流程,加强信息互通、相互协作,快速查办处置野生动物违法案件。


3、靶向回访 教育防复
针对2022年以来查处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当事人,开展“一对一”普法回访,通过以案释法解答“捕捉黄鳝是否违法”“如何合法驱鸟护农”等高频问题,引导其从“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保护“参与者”,源头降低重复违法风险。


【普法课堂】非法捕猎“禁”与“罚”


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有哪些?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禁猎对象有哪些?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什么是非法狩猎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什么是情节严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或有其他严重的情形。


【守护倡议】为鸟儿撑起一片蓝天


农户朋友们:请立即剪除捕鸟细网,改用合法防护工具;

广大市民朋友们:请拒食野味,发现违法行为请立即举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575-82213963


让法治守护蓝天

让更多人听见鸟鸣的美好!



原标题:零容忍!上虞多人被抓!

来源:上虞城市守望者、百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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