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华舍街道沙地王村村民谢茶花名下房屋已列入2017年华舍街道沙地王村城中村改造工程拆迁区域内,房屋位于柯桥区华舍街道沙地王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绍兴县集用(1995)字第6248号,登记占地面积为14平方米。现据向村委干部以及村民了解,谢茶花本人已经去世,生前未生育子女,无法查询到其被继承财产的继承人身份。
为了维护相关权利人利益,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止,公示时间共7天。
公示期间内,如有相关权利人认为对上述房屋中谢茶花名下产权面积享有继承权利并依法可以享受拆迁征收权益的,可提供合法有效材料向柯桥区华舍街道房屋征收办公室或柯桥区华舍街道沙地王村民委员会申报权利。公示期满无人申报的,上述房屋则由柯桥区华舍街道沙地王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拆迁安置手续后,对于谢茶花名下房屋面积对应的拆迁补偿由柯桥区华舍街道沙地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取并保存,上述房屋由拆迁工作组进行拆除并注销土地证。
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
“身后”的财产,谁有资格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对遗产法定继承人顺序做出规定: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没有继承人的遗产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该规定系民法典中新增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旨在妥善管理、顺利分割遗产,对于打破遗产处理的僵局、启动遗产管理事宜,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谁可以申请遗产管理人呢?民法典中同样作出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来源:柯桥日报、百度百科